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六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七章 怎么收费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九章 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国教育法》《中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暨南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质,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角逐、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普通高考考试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中文全名:暨南大学,简称暨大;英文全名:JINAN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JNU。
第五条 学校标识码:4144010559。
第六条 办学属性:中央统'战部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和广东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第一所华侨高等学府。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种类:全日制。
第九条 录取批次:本科第一批、本科批。
第十条 学校地址:
石牌校区:广东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番禺校区:广东广州番禺区兴业大道东855号
广园东校区:广东广州天河区瘦狗岭路377号
深圳校区:广东深圳南山侨城东街6号
珠海校区:广东珠海香洲区前山路206号
第十一条 颁发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获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需要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暨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与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与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就读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的学生,符合双方学位授与需要的将同时授与暨南大学和伯明翰大学学士学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生招生工作,讨论和决定本科生招生重大事宜。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校内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学校组建由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本科生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拟定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决策招生重大事情等有关工作提出咨询建议与建议,并对本科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推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实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范,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各项工作的具体推行。
第十四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依据需要组建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宣传的招生宣传组。招生宣传组负责帮助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拓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依据社会和经济进步对人才培养的策略需要,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实质,以生源水平为先导,兼顾区域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方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选考科目与其他需要由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预留计划用:学校预留低于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生源水平调控、解决考生服从调剂及考生同分同排位等需要增加计划录取的问题。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的投档比率视生源具体状况而定,原则上平行志愿省份按1:(1~1.05)投档,非平行志愿省份按1:(1~1.2)投档。
第十八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考试报名。
第十九条 录取细节
(一)投档和专业分档时认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原则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能超越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取其中幅度大的一项分值,具体参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加分政策。所有高考考试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二)学业水平报考条件和各专业选考科目需要,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规定实行。在广东,计入高考考试总成绩的3门普高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考哪几科对应的3门普高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哪几科须合格。具体需要以广东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三)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专业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排位在前者优先录取;投档成绩相同但未提供排位的,依次根据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专业志愿排序,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以退档处置。
(四)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方法,即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五)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设4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各专业招生录取根据《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实行。联合学院在高考考试改革省份招收符合专业选科需要的考生,在非高考考试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考生。录取需要如下:
1.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外语科目分数高于科目总分的80%;
凡考试报名并上线者,将根据学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赞同专业调剂者,非改革省份在四个专业范围内调剂,改革省份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不然作退档处置。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只招收填报该学院各专业志愿的考生;学生入学后如需申请转专业,仅限在该学院四个专业间进行。
(六)艺术类专业录取:我校各艺术类专业设有高考考试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舍弃考试报名,不然将被退档。各专业在所有招生省份均用专业术科省统考成绩,专业术科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广东招生需要术科成绩高于250分。
各专业依据各省规定和公布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设如下录取规则: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河南、四川、云南、陕西为普通类本科一批线,山东为普通类一段线,浙江为普通类第一段线)首要条件下,按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动画专业: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为普通类本科线,河南为普通类本科一批线,浙江为普通类第一段线)首要条件下,按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书法学专业: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首要条件下,按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音艺术专业: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湖南、河北、安徽、广西为普通类本科线,河南、山西为普通类本科一批线,山东为普通类一段线,浙江为普通类第一段线)首要条件下,按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广东外,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种类招生控制分数线)首要条件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省统考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折算分、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在广东,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术科成绩高于250分首要条件下,依据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与术科成绩的合成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合成分=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60%+术科成绩2.540%。
以上按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折算分择优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如出现折算分相同,则依次根据专业省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以上专业录取规则中的“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折算分”为: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折算分=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普通类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特殊种类招生控制分数线)。
(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体育专业全国统测成绩入围,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依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业全国统测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至体育教育专业;如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高于我校普通批次(不包括各专项计划批次)有关专业在生源省份分数线下20分,则可按我校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申请录取至其他普通专业。更多详细情况见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公布的2024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有关规章规范。
(八)运动练习专业、出色运动员免试入学等特殊种类招生项目的录取,根据我校公布的有关录取规则及政策实行。具体方法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查阅有关规章规范。
(九)体育教育专业,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规则出档后,以体育术科省统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无投档规则,则根据体育术科省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十)学校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进行,原则上考生高考考试文化课成绩(*分)高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十一)护理学专业仅招收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十二)护理学、运动练习、体育教育、艺术类(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条 录取体检标准根据《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公告》(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测试有关问题的公告》(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依据专业特征,临床医学(含校本部班、省二医班、深圳班和全英语教学等4个专业)、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护理学、药学(含全英语教学等2个专业)、中药学、生物制药等12个专业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考试体检结果为准),对经复查专业体检受限或不符合入学标准者,依据学校有关政策转入不受限的低录取分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公布。我校的录取结果通过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公众号公布以供查看。
第六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二条 经本校普通高考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作自行舍弃入学资格处置。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七章 怎么收费
第二十四条 学费:
(一)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6850元/生/学年;
(二)文史、财经、管理类专业:6060元/生/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10000元/生/学年;
(四)医药学类专业:7660元/生/学年;
(五)国际学院专业:12000—18000元/生/学年;
(六)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专业:100000元/生/学年;
以上所列怎么收费若有更改以当年广东物价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住宿费:
1200—1800元/生/学年,按实质入住宿舍标准收费,多退少补。
第八章 奖助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校打造了完善的奖学金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在读生年度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手段,以勉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存在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的学生,入学时请根据学校资助引导提出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保证申请状况真实,且需有申请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法),由学校依据不同状况采取不一样的方法予以资助,如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及临时困难补助等。
第九章 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20-85220130
传真:020-85221340
电子邮箱:ozsb@jn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jn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jnu.edu.cn
招生公众号: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4室
邮编:510632
第二十九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同意考生、父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0-85227073。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章程若与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不同,终以国家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